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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科大附小2010年秋季招生中,收取择校赞助费1045.74万元。陕西省有关部门对西电科大附小作出了免去该校校长职务、清退违规收取的所有费用的处理(见11月28日《西安日报》)。
西电科大附小的一个秋季招生,就可以收到1045.74万元的择校赞助费,这简直比印钞都来钱。印钞还要购置纸张、油墨、印钞机等设备。看看人家西安的西电科大附小,几乎不用什么成本,就可以坐收渔利乱收费高达1045.74万元。
乱收费者,就是收取了不该收取的费用,这与打劫几乎性质相等。要说乱收费与打劫有什么区别的话,一是打劫的风险性比较大,别人的血汗钱岂能轻易交予别人。被打劫的人往往会拼命反抗,有时候还会发生流血事件。而且有时候在争斗过程中,打劫者未必就能占到上风,打劫者在负隅顽抗后,被束手就擒的现象也并不鲜见。而乱收费则几乎毫无风险,学校乱收费家长岂有不交的理由,自己的孩子就在学校的手里,家长心里有一千个不愿意,怎敢有不交的胆量。打劫的劫匪虽然可恶,岂能比得上官匪的嚣张。
二是劫匪打劫,未必就能一次收获上千万元。而人家西电科大附小兵不血刃所向披靡,就可以轻松拿到上千万元。劫匪面对这个数字,除了抢银行没有别的选择。而劫匪如果选择抢银行,面对手持钢枪的押运员,风险指数又上升了N倍。
不仅如此,劫匪被抓获后,就要面临法律的制裁。根据性质和情节的严重性,少则被判处几年、十几年,甚至于被判处死刑。而人家西电科大附小的校长,只不过被免去了校长的职务。这就意味着这位校长,依然可以混迹在教师队伍里面,依然可以享受到教师的待遇。如此看来为官者,做匪亦风流。
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准学校乱收费。然而教育部门的这股歪风,似乎一阵强过一阵。乱收费上千万元,才落得个免去校长职务的处理结果,这样的处罚与罚酒三杯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别人的财产可以任意占有和挥霍,就是被查出来了,大不了校长不当了。同样使用非法手段占有别人的财产,有的人锒铛入狱接受法律的审判。而有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继续混迹在教师队伍里面。
这也许就是乱收费猛于虎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