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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多数学校和老师对惩戒教育“谈虎色变”时,近日我市一所学校率先出台惩戒条例,内容包括严重违规、屡教不改的学生可以关小屋子反省,可以要求家长带其回家等一系列规定。
对此,支持的人表示,现在的教育太宽容,惩戒教育是给学生“补钙”,让孩子经得起挫折;也有人说,惩戒的“度”很难把握,容易成为体罚的借口。
惩戒教育,是耶非耶?近日,本报深度报道组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A一学校推出惩戒条例,获家长委员会通过
B一味赏识而缺乏惩戒,教育可能缺“钙”
在美国,违纪可能会被打屁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
非正当理由不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单门学科累计三次以上,或总累计五次以上的;
男生烫卷发、蓄怪发、蓄长发,女生烫卷发、浓妆艳抹、戴贵重饰品,以及学生染彩发、留怪异发型、穿奇装异服和拖鞋等与中学生仪表不相符合的;
上课时和老师顶撞影响正常教育秩序的;
在校内打扑克、玩游戏机和手机的;
……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或将垃圾倒入非指定处;
搞恶作剧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教学区、生活区或集体场所哄闹,造成秩序混乱的;
谈情说爱或去偏僻处,有亲密行为者;
带危险物品(如管制刀具、打火机等)到校的;
……
南外仙林分校的惩戒条例今年年初开始酝酿,经家长委员会通过后,本学期开始在全校试行。
根据条例,惩戒手段包括了年级组训戒、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大过、留校察看、劝退等。而且学校明确规定,对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学生,教师可视其态度分别给予在特定地点反省、家长带回家反省等惩戒。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在特定地点反省”,实际上就是教师有权让一些破坏性较大、屡教不改的学生在指定的小房子里进行反省;而情节更严重的则会要求家长把孩子带回家一段时间,等学生认识到错误、改过后才可以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