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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代课教师在其租住房内开办“学生家庭作业辅导班”,为10名学生提供有偿辅导,经查证属实后被学校辞退。
某小学音乐教师因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和招生宣传,其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取消三年内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昨日,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0年1月至10月,市教育局共计受理各类师德问题举报58起,涉及11个城区中小学校49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3个。对于经调查核实确有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7名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全部对照相关规定给予了严肃处理,其中,3人被通报批评,2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1人停职反省,1人被学校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