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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厅出台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全省各高校做好2008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省教育厅要求,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必须与新生入学复查同步进行,每一个新生进入学校时,均可登录相关网站对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查询确认。
省教育厅人士表示,各高等学校要在新生报到时张贴宣传《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确保每一个新生熟知学籍电子注册和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的有关政策,督促每一个新生进入学校及省教育厅查询网址(福建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34www.fjedu.gov.cn4hsi)对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查询确认。各高校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过程中发现新生学籍信息有误的,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核准修改,并做修改备注,不得将错误信息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