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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安无事是校长的一种生存逻辑,也是对现实的一种应付策略。相安无事不一定是“好事”,它在表面平静之下回避了问题,同时也产生了新问题。作为一个好校长,应敢于并善于去面对和处理各种学校工作,分清本职与副业,不能为副业放弃自己的本职工作,也不能为追求相安无事而畏手畏脚。
相安无事未必是“好事”-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曲正伟
在最近的调研中,总是听见有校长在抱怨:越是想做点事情的校长,越出事。用他们的话说:“是不是需要一天关起门来上班,什么也不做,就不会出问题了,就不会被投诉了?没出事都说好,一出事,校长绝对逃脱不了干系。”
这种抱怨反映了当前校长的现实困境和生存状态。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教育本身承载着过多的家长期望和社会责任。学生在学校发生了事故,学校动辄被告上法庭,甚至要面对高额的赔偿责任。为了避免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有的学校对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能不上的就不上,能口头讲授的就不做实际操作,对学生身心健康有利的春秋游也因安全问题很少组织。
另外,随着行政放权,行政部门对学校事无巨细的微观管理大大减少,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实现,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活动多、会议多、检查多、评价多,我们经常会听见某学校因为检查而停课、因为参加庆典而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报道。
学校就现实地生存在夹缝之间,一方面是家长,是教育服务的对象,另一方面是行政机关,是学校事务的管理者,学校为了使社会各方面都“满意”而疲于奔命,而让他们疲于奔命的恰恰是这些非教育性事务。
不可否认的是,在开放的社会中,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是校长必不可少的职责,但是如果校长的行为更多地要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限制与约束,不能放开手脚去做自己应当去做的事情,那么我们就应当考虑,校长生存环境是不是出现了问题。
如果校长的行为更多地要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限制与约束,不能放开手脚去做自己应当去做的事情,那么我们就应当考虑,校长生存环境是不是出现了问题。应该说,现实中校长的工作时时刻刻都要面对这样的外界干扰,既要考虑到家长的需求,也要到照顾国家相关制度性的规定,就像许多校长们的感叹,“学校不再单纯是教育教学的地方”、“越干越不像校长了”。作为学校领导者,校长的工作直接影响了学校的整体发展与学校效能的提升,校长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应当放在服务教育教学,并在既定的目标下领导学校教职工更好地教育人、培养人。而面对这种学校“副业”,校长们更多的是以一种补救的方式行事,与其说是在达成目标,不如说是在趋利避害。比如,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教师课外有偿补课,大多数学校的做法是,在大会上进行传达,但原则上是谁被举报,学校再采取措施阻止,如果没被举报,也就相安无事了。
相安无事是校长的一种生存逻辑,也是对现实的一种应付策略,不出乱子,一切平静;一出乱子,必遭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舆论压力。
为了不出乱子,确保相安无事,校长们会更加关注学校外部因素的变化,比如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供求的变化、家长舆论的变化等,因为这都是直接关系到学校自身生存的基本因素。校长们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更加自觉地强调学校行为与外部环境的适应程度,以达成与学校外部环境的“匹配性”。当然,我们不能忽视外部环境中一些对学校发展与学生成长有利的因素,但是唯外部因素是从,对于学校的发展而言则是危险的。
为了不出乱子,确保相安无事,校长更多地关注了外部,却忽视了学校的内部,即学校中人的发展、学校的内涵发展以及学校自身存在的问题。人的发展才是学校行为的最终归宿,教育教学、学校管理都要秉持育人的属性,如何培养人,培养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每一个优秀校长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当校长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如何应付上级的检查、疲于各种评比,强调改善学校的硬件设施,“比大楼、赛校门”的时候,学校中人的因素与价值就被大大地贬低,校长的职责也在“务虚”中旁落了。
一所学校的真正发展是致力于走基于内涵发展的特色之路,一个校长没有自己的办学思想与思路,是不可能带领学校真正走向内涵发展的,只能是“这也好、那也好”的流行盲从者。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新课程的实施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诸多先进的理念,有些学校在实践中盲目地上规格、上档次,虽然校长满嘴的现代观念,但还是传统管理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样只能是认认真真地干错事。知道不等于做到,先进的理念只有与现实的学校具体问题相结合,与学校领导者的心智相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浮在上面,看着好看却不实用。同时,一个好校长除了能够在理论上“上得去”,同样也能在实践中“下得来”,清楚自己学校的优势与不足,了解学校发展的基础与前景,把握学校生存的机遇与挑战,而这一切都来源于对学校的切身体悟与感受。
如果一个校长的目光仅仅投向校外、关注校外,把外部因素作为考量学校办学的“镜子”,始终在“刺激-反应”的环境中工作,学校的自主发展就很难实现。因此,相安无事不一定是“好事”,它在表面平静之下回避了问题,同时也产生了新问题。作为一个好校长,应敢于并善于去面对和处理各种学校工作,分清本职与副业,不能为副业放弃自己的本职工作,也不能为追求相安无事而畏手畏脚。
具体而言,在学校工作中有些是禁止去做的,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比如乱收费、有偿补课以及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等。作为校长应当令行禁止,事前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使广大教职工能够理解政策的含义与价值,在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做好检查与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通过不同渠道加以处理,不能以“是否被发现,有没有被举报”作为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准。
有些是校长应该去做的,是学校义务之所在,比如要开全、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内容与数量,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外活动等。
作为校长应当从服务学生、服务发展出发,开展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学行为与活动,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同时加强管理,做到无过错。多一分管理,就多一分安全,真正做到事前安全措施到位,事后安全事故处理妥善及时,而不能因噎废食,因为担心出现安全事故承担责任,怕出事,而放弃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
还有一些是可以拒绝去做的,比如针对于学校的乱摊派、乱罚款以及以活动、会议、评比等名义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
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但“积极参加”
不是没有原则、没有底线,对于那些不符合在校学生身心发展实际及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社会活动,学校也要敢于说不,坚决“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预”。可能拒绝了一些这样的活动,对于学校而言,将会重新回归本职工作;对于学生而言,将会获得更多的教育机会和身心发展的机会。
相安无事既是学校发展的一种理想境界,同时也暗藏着学校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当前的背景下,怕出问题的校长才不是一个好校长。不回避问题,不畏手畏脚,因为问题的出现可能给学校带来的是发展、给校长带来的是大展拳脚、给学生带来的是成长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