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临床类考试实施
1.考试内容与方法:每个考生必须依据《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以下三个考站的测试,测试时间共60分钟,每站设考官2-3名。
(1)第一考站: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考试方法主要采取计算机显示试题,口述回答。
(2)第二考站:基本技能操作与体格检查10考试方法采用医学教学模拟人、标准体检者及考生相互进行操作。考官在考生进行操作时或操作后,提出相关问题。
(3)第三考站:体格检查2(心脏听诊和肺/腹部听诊)与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包括心电图、X线片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判读),考试方法采用多媒体,考生据此提出诊断、诊断依据,并回答主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2.考试项目数量及分值:
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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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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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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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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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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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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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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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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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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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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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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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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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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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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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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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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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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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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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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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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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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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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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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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学 模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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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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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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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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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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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模特或考生(男女考生分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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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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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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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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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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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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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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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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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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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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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部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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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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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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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线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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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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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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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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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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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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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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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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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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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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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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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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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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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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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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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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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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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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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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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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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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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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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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