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学费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
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录取。
1、沈阳理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学校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
3、学校录取原则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当无法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结合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学校执行各省对考生加、降分的有关规定。
6、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考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加试成绩×60%。
2、同时要求外语成绩60分以上(专业成绩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通知书,校园网(www.sylu.edu.cn)公布。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邮政编码:110168
学校网址:www.sylu.edu.cn
E-mail:syitnew@vip.sina.com
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024-24686088
我分比往年多,还是没考上。气死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