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有关规定,今年高考有四种行为的考生将被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其中位列第一的就是伪造户籍、学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资料取得报名资格的违规行为。
四种行为还包括在不同省份重复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籍迁移手续取得报名资格的;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未经招生监察办公室审查或未如实填报《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表》的。
据介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将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伪造、买卖户籍、学籍等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涉及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系统的人员,要一律追究责任。对有组织、有计划为考生提供虚假户籍、学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负责人因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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