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校内调剂
1、调剂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中进行,跨学科不能调剂。
2、研究生院按照达到学校基本复试线下发复试名单及考生信息表,学院按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复试线或复试完毕后,须将未上学院复试线及复试后未被录取考生信息表及时退回研招办,以便这部分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3、调剂时,生源有缺额的学院应及时将调剂信息公布在本院网页上,考生根据学院发布的信息进行选择并到学院报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到研招办领取复试考生信息表组织复试,有表方能复试,避免考生同时在多个学院参加复试,导致学院重复录取,请各学院务必按程序执行。
4、调剂录取的考生占录取学院的招生名额。
五.奖助金评定
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执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07]18号)文件,新生奖助金评定范围为免试生、保返生、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委培生、强军计划及单考生、MBA考生、应届本科国防生等不参加学校奖助金评定。
六、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届时,各学院通知考生按时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它事项
1、各学院务必于4月5日前将所有复试录取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未录取的考生报考材料及时送研招办,以便未录取考生参加校外调剂。
2、各学院录取时签定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协议书最迟在4月15日前由学院收齐后交研招办。
3、已经录取的免试生、统考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参加今年的就业,应在2008年9月按时入学。如果学院有此类情况发生,将在2009年硕士生招生工作中减少该学院的免试生名额和招生名额。
4、对拟录取的考生调档工作由各学院进行,可在考生复试时将调档函发给考生本人。
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试题内容和命题教师姓名应对外严格保密,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6、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电话:029—82668893,电子信箱peiyi@mail.xjtu.edu.cn ,举报箱放置在主楼A座202室。
八.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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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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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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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23日 |
各学院复试工作准备,通知考生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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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
各学院上报本单位复试方案、外语听力测试办法、招生工作小组名单、专人核查证书原件印签、本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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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8:30 |
同等学力加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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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31日 |
各学院(部)安排复试录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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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31日 |
全校统一进行综合能力(60分钟)、英语听力(30分钟)、心理测试(3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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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
各学院(部)公布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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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28日上午 |
复试考生体检。分别在东校区校医院和西校区医学院校医院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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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
上报录取名单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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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5日 |
研招办审查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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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
未录取考生向外校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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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完毕后提交相关材料
1、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名单;
2、委托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考生须附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证书);
3、录取考生的资格复审表;
4、录取为MBA同等学力考生毕业证原件;
5、录取的单考生(含强军计划)的毕业证原件;
6、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证书;
7、参加复试教师人数(注明职称)。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流程图
3、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全国统招硕士生入学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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