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孩子上幼儿园并不比供养一个大学生轻松。”近日,武汉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女儿在汉口一所公办幼儿园上了三年,总共交了二万八。“赞助费,3600元;学费及杂费,1340元;英语兴趣班,500元;电子琴兴趣班,400元……”4页账单加上36张收据,从事财会工作的王女士清楚地记录了女儿在幼儿园缴纳的每一笔费用。
王女士用手拍了拍这些收据,面露苦笑地对记者说:“为什么这么贵啊?这里面有没有乱收费?”
带着王女士这个疑问,记者近日在武汉三镇新建小区随机选择了15所民办幼儿园和15所公办幼儿园,对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这30所幼儿园的年均收费,竟比武大一名本科生一年的学费还要高(公办幼儿园对内部职工子女的收费不在调查之列)。支撑幼儿园高收费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诸如赞助费、建园费、兴趣班学费等隐性收费。
30所幼儿园年均每生收费达7000余元
“孩子所在幼儿园是否收取赞助费、建园费?若收取,费用是多少?”
从3月6日起,记者先后在江汉、江岸、武昌、青山、洪山、汉阳等中心城区,调查了15所公办幼儿园和15所民办幼儿园。在调查过程中,记者有时以家长名义向幼儿园管理人员咨询,有时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对家长进行问卷调查。
记者调查内容包括:保教费、杂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是否收取赞助费、建园费、日托班费、课本费、住宿费、空调费、书报费、被褥费、班费、体检费等项目?收取的标准是多少?幼儿园是否开办兴趣班、特长班?家长平均每月为此支出多少?
被调查的公办幼儿园中,有一些是单位开办的。这些幼儿园实行了双轨制收费标准:对本单位职工子女收费时,标准较低;对本单位以外的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家长必须交纳一笔不菲的赞助费。因此,在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时,记者剔除了幼儿园对本单位职工子女收费标准这一项目。
在洪山区一新建高档小区的双语幼儿园门口,记者正准备进去了解其收费价格时,被一位工作人员拦住。他说,小区内的幼儿园只对口小区内的业主,具体收费情况不便透露。
一连打了多个电话后,记者终于通过朋友联系到该小区一位居民,了解到相关收费标准。类似的遭遇,记者碰到过好几次。多数幼儿园的负责人对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讳莫如深,记者只能通过家长获取收费数据,或以孩子入托为由,旁敲侧击地获取相关数据。
经对100名包括家长、幼儿园工作人员和幼教专家在内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被调查的30家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平均每生每年收费7610元,其中最高的达到13000元;民办幼儿园平均每年收费7350元,最高达到14000元。
高校的收费又是多少呢?以武汉大学为例,理工科光电信息科学专业一个本科生一年的学费加住宿费为7050元,文科新闻系一年的费用为6650元。
近八成受访的家长表示,幼儿园的收费偏高。一些年轻的家长表示,每个月的收入除了交纳房贷,另一块大的支出就是孩子的学前教育花费,“掏完这两样钱,口袋都已经瘪了。”
隐性收费花样百出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30所幼儿园的收费构成中,相当一部分是名目繁多的隐性收费。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去年,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幼儿园收费项目为杂费、保教费和冷暖设备使用费,对非本单位职工子女和配套小区服务范围以外的幼儿,幼儿园可加收保教费,其中示范性幼儿园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元,其他幼儿园不超过1000元。“教育局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只能限制显性收费。”教育界有关人士分析,其实还有很多诸如赞助费、建园费等隐性费用,很多幼儿园都在收取。
前文提到的王女士交给记者一个本子,清晰地记录了女儿在幼儿园的每一项交费,名目可谓五花八门:赞助费、舞蹈学费、电子琴学费、英语兴趣班学费、古文学费、珠算学费、溜冰学费、毕业CD费……
这些还不是全部。根据调查,各幼儿园的收费名目也不尽相同,除了王女士遭遇的这些,还有建园费、空调费、书报费、被褥费、班费、校车费、体检费等其它名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说,孩子上个幼儿园,隔三岔五就要交钱,少的70、80元,多则500、600元。
一位家长粗略统计,她孩子在幼儿园三年时间内,仅上舞蹈、绘画、英语等兴趣班所交纳的费用,就高达6471元,平均每年2000多元。“兴趣班不是可以自由选择吗?”记者问。“问题是别的孩子都去上兴趣班了,你的孩子不交费,那就只能一个人在一边玩了!”这位家长一脸无奈。
对幼儿园隐性收费的约束乏力
对于不少幼儿园名目繁多的隐性收费,教育和物价部门难道不能严加管束吗?记者就此走访了物价和教育部门。
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表示,2006年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曾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费和教育费,其管理权限属于各地、市、州。但是,对于民办幼儿园,物价部门没有明确将其纳入管理范围。
至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这位负责人说,作为物价部门只能根据湖北省“定价管理目录”上规定的项目,对各种收费或价格行为进行管理,“目前,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还未列入该目录,因此物价部门暂时不能对其收费行为进行干预”。
去年,武汉市教育局作出规定:公办幼儿园在非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和拓展收托形式开办临时托、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其它教育服务项目,须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方可开办。但实际的情况是,这项规定的约束力十分有限。“因为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围,教育主管部门无法过多地干涉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市教育局一位人士如是表示。 (记者李樵朱玲实习生付蔷周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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