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歧视、排挤后进学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省教育厅日前就中考做出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当地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近年来,我国个别地区在中考中为追求高升学率,限制一些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参加中考,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强烈反响。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确保本县(市)区本校2008年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按时完成学业,并参加毕业考试,同时要对不准备升学的毕业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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