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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学校原隶属于国内贸易部(商业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现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由分布在松花江两岸的南北两个校区组成。
学校设有16个学院、2个教学部,31个科研所(中心),现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财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金融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包装工程、印刷工程、工业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制药工程、药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商品学、物流管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数学及应用数学、体育经济、油气储运工程(2007年暂不招生)本科专业42个,隶属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学科门类。另设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及辅修专业。
学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有中药学(一级学科)、产业经济学、食品科学3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药物研究所);有硕士点33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工程、抗肿瘤药物);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产业经济学、食品科学、中药学、企业管理、会计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旅游管理、商品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政学6个省级重点专业。目前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19000余人。建校55年来,学校总计为社会培养了7.2万名各类专业人才,其中许多人成为著名专家学者、成功的企业家和优秀的党政管理干部,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学校建校以来,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法经济学交叉学科、现代流通理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抗肿瘤药物、绿色食品战略管理、食品研发等方面研究成果显著,为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做出贡献。“十五”期间,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攻关项目、教育部项目等56项。科研成果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04项。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等国家的22所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与英国利兹大学、龙比亚大学、泰晤士河谷大学开展本科生2+2联合培养。学校与俄罗斯的新西伯利亚国立技术大学、太平洋国立经济大学、哈巴罗夫斯克经济法律学院以及日本海洋大学、韩国灵山大学和中部大学等开展了多项科研合作。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和规定,本着公正、公开、公平,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原则为:
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投档比例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学校在招生工作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掌握在同批次内按所报学校志愿的顺序,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专业,即录取的考生按照所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所学专业;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承认当地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政策上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排队分配专业,不享受加分;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并要求加试口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受限制;如按考生所报志愿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不足,在调剂生源时招生部门须确认考生是否同意调剂后予以投档;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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