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在提出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积极稳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等问题的同时,还强调要搞好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必要重视开展进城农民工的文化教育,并将其看作与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类似的另一种“希望工程”。
据统计,进城农民工大多为青年,在农村教育不发达的情况下,初中毕业外出打工成为农村青年的主要出路。农民工整体的文化水平比较低,以至于大多从事简单繁重的体力活,很少能跻身于技术工人行列。这也就导致了人才市场上初级体力劳动者过剩、技能型和管理型人才奇缺并存的失衡状况。同时,在进城务工者中,大多数农民工没有接受过相关的岗位和技能培训。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工伤事故屡屡发生,同时由于技能和素质的限制,农民工与城市进步、企业发展的差距开始被越拉越大。
当前,开展和促进农民工的文化教育这一“希望工程”,必须由政府、企业、社区、学校齐抓共管,在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改善农民工文化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在激发农民工接受文化教育的热情中,使他们逐渐做到乐于学、勤于学、善于学。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结合:
一是职业培训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在农民工所接受的文化教育中,职业培训常常是主要方面,素质教育的作用却容易被忽视。职业培训大多接受的是技能、技术的教育,素质教育则是提高农民工文化水平的根本。因此,通过在素质教育中的知识传授、环境熏陶及实践体验,才能更有效地达到拓展知识、提高品位、健全人格的目的,从而真正促进农民工文化素质的提高。
二是企业教育与社区学习相结合。农民工的文化教育大多在企业中进行,企业应该关注农民工的文化教育。但另一方面,多数农民工进城后常租住在社区,因此社区也应关心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应当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将他们看作社区居民的一分子,在社区教育中注重吸收农民工,尤其是在社区的职业培训中主动吸收他们加入,不仅使他们具有一技之长,提高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同时使他们尽快与社区融为一体,熟悉城市、融入城市。
三是思想教育与技能教育相结合。在农民工的文化教育中,通常比较注重技能教育,而相对忽视思想教育。事实上,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对物质的过度追求、对个人享受的极端奢求,以及唯利是图的意识、见利忘义的思想,或多或少会导致农民工心态的失衡。在缺乏思想教育的情况下,某些农民工可能会由此走上犯罪道路。因此,必须注重对农民工的思想教育,在法制观念、依法维权的教育中,加强思想道德和文明礼仪的教育,通过开展农民工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
四是岗位教育与业余教育相结合。离开家乡来到城市的农民工,需要有一段熟悉城市生活的过程,因此不仅要重视他们的岗位教育,还应该注重他们的业余教育。在岗位教育中,不仅进行技术和技能培训,也要养成他们爱岗敬业的意识。此外,有条件的企业,还应当通过组织开展俱乐部、夜校或者艺术团演出队等形式,有效地满足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生动活泼的农民工文化。
五是短期培训与长期教育相结合。开展农民工的文化教育,既要以短期培训的方式提高农民工上岗的技术和技能,也要将农民工的文化教育置于全民文明素质提高的整体发展中,置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置于城市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系统中。在短期培训与长期教育的结合中,形成农民工文化教育水平与经济收益提高的良性互动,真正形成学文化、学技能、做知识型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农民工的文化教育是关系到企业发展、城市建设的大问题,是关系到社会和谐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问题。作为另一种“希望工程”,开展农民工文化教育必须低收费、多形式、重实效,尽可能采取免费教育,从而切实提高农民工的技术技能和文化素质。
(杨剑龙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高校都市文化E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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