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次的寒假即将到来,忙碌了一学期的莘莘学子们很多又开始寻找机会,准备假期打工。近日,记者在天水市部分高校进行的调查显示:寒假打工,给学生们带来的不完全是社会经验的积累,物质的满足,还有更多的无奈与苦涩。有关专家提醒,大学生寒假打工期间,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大学生假期打工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校内打工,另一种是校外打工。校内打工,由于有学校介绍,一般用工单位都有良好的信誉,基本上都能做到打工者与用工单位的“双赢”;而校外打工,主要是家教、翻译、导游、保姆、公关、礼仪、服务员、促销员等等,虽说种类繁多,选择性强,但陷阱也是无处不在。
说起打工,记者在天水师院采访时,恰巧碰见正收拾行李准备回家的大三学生王兴平,当记者问起寒假打工一事时,王兴平只是苦笑摇头不语。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他才讲述了自己打工被骗的经历。王兴平无奈地告诉记者:“寒假前,自己就到天水市的某所酒吧做服务生工作,一个星期后,酒吧老板就以自己能力差为由将其辞退,自己不仅分文未取,还搭上了200元的培训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用人单位在招聘假期兼职大学生时,都只有口头承诺,至于其他的条件一律闭口不谈。王兴平感叹地说:“现在,培训费不但没指望,就连工作一星期的薪水,老板也不愿意给我,开始还敷衍敷衍我,现在则干脆躲起来不见,打电话也不接。唉!如果事先和老板签订一份用工协议,就不会出现这种麻烦事了。”
诸如此内的事情还很多。采访中,记者还遇到了在外地上学放寒假回来的卞鑫和苏蕊两位学生,当提到打工二字时,卞鑫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心情有些低落。他无奈地告诉记者,自己在兰州西北政法学院上学,去年寒假,他为一家私人公司当促销员,快开学了,老板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今年暑假刚考完试,卞鑫又满怀希望的到兰州市西郊的一家公司应聘,可交了100元押金后,那个招聘单位又说职位已满,让他回家等消息,结果却是石沉大海。现在,自己对假期打工再也提不起兴趣了。在一旁的苏蕊听完卞鑫被骗的经历后,也不禁苦诉说,自己在西安外语学院上大三,就在放假的前几天,自己在校外电线杆上看到一则广告,内容是给大学生提供各种打工机会。而后自己按照地址找到这家中介公司,并按要求付了200元押金,公司负责人满口答应能给苏蕊找到一份月薪600元的家教工作。可五天后,当自己再次来到这家公司时,已人去楼空。
那么,大学生如何谨防假期打工上当受骗呢?记者咨询了天水市天靖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刘振龙。刘振龙告诉记者,大学生寒暑假打工时,一定要注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协议必须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即有法人资格的用工单位签订,内容应包括: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尤其是要明确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并约定支付的时间、标准和支付方式。签订劳动协议后就能有效拒绝规定以外的指派工作,并按规定按时领取劳动报酬等。
天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也提醒假期求职的大学生们:为了谨防上当受骗,大学生应聘时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找工作,首先要先查中介资格,看是否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原件。其次,可从公司招牌是否醒目、办公设备是否齐全、办公人员工作状态等,来判断中介是否可信。同时,在找工作时要捂紧钱袋子,不要轻易交钱给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交钱前多咨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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