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财政部和教育部下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助学金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至3档。
对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发放助学金,体现了社会公平,让穷困学生同样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可是,看看媒体和网上的反应,在当下的高校里,助学金与公平的关系,似乎还不如与不公平的关系更紧密。长期以来,助学金没有严格的发放标准和监管制度,拿来贫困证之后,就看谁的关系硬、人缘好、实力强了。
贫困证能证明贫困吗?从诸多媒体的报道中可以得知,“贫困证明要几个有几个,到县里打个证明就是一包烟的事儿”。
关系硬、人缘好、实力强能证明贫困吗?有些拿到助学金的学生,钱一到手,先请撮饭,再买衣服手机。他不仅有贫困证,还有实力让老师班长同学都投他的票,力挺他“最贫困”。
也就是说,目前仅靠人为评判和一纸地方书面证明,助学金的投放随意性太大,根本不可能有“准星”。因此,有理由呼吁,所有学校在发放助学金之前要将名单公示一段时间,同时有关部门要开通投诉渠道,核查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这应该是必要手段,但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此外,教育善款更多地侧重在奖学金上,减少助学金的发放量也是办法之一。助学金钱直接白给,就像从天上掉馅儿饼一样,谁不趋之若鹜?自然是跳得高有力气的人抢到的更多,弱势学生反而得不到应有的资助。应该将助学金数额不变,但名额减少,不搞模糊的分级,将钱用在生活极度困难的学生学费、伙食费的减免上。名额减少,审核起来应该难度低一些。更多的钱,归入奖学金范畴,让学习成绩成为申请标准。一来鼓励学生把精力用在学习上,二来,理论上也能够把“人情”作用降低至最大限度。 (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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