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了解到,针对海口市部分学校校车超载严重的情况,海口市公安、教育、交通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规定如校车发生超载,学生可拒乘或向教育行政部门和警方举报。
海口市公安、教育、交通三部门于日前联合召开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动员会,并与海口市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
《责任书》规定,各学校、幼儿园要设立交通安全员,负责对校车每天的载人数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所有校车必须按规定张贴校车专用标志和悬挂校车标志牌,必须严格按规定人数乘坐,不得超载。严禁使用或租用低速汽车、拖拉机、农用车、报废车、拼装车等未办理年检、不缴纳强制责任险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租用的车辆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据记者了解,从9月初开学以来,部分学校校车超载严重,接送的学生数量远远超过了校车的限坐量,甚至发生一辆限坐36人的校车塞满70名孩子的情况。
海口市教育局强调,对于不具备运营资质或运力不足的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承诺校车接送。如果学生和家长在今后的校车接送中遇到超载现象,可以拒绝乘坐校车,并向教育部门和警方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和警方经核实后,将对超载的学校、幼儿园进行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