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主动建中小学校,可享减税优惠;掏的钱多了,政府还会在校园内为其树碑表彰。为了解决市区内缺中小学校的难题,郑州市政府亮出了新招。
郑州市人大代表指出,去年《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出台后,郑州中小学校建设局面改观不大,仍存在学校少、无地建学校等难题。 昨天,郑州市政府公布了《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针对条例内容如何实施规定了更详细的办法。对照重要规定,记者进行了社会采访。 □今报记者刘长征高冬丽
开发商建学校立碑表功
现实难题为避免新建小区里的学生没学上,郑州市1994年要求新建小区的建设单位,要同步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条例”也规定了达到相应人口,需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小区标准。但从1995年至今,郑州市区除惠济区外,开发商共开发小区315个,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小区仅占5%。
对应措施如何让开发商主动建学校?“办法”规定,捐资建设或主动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开发商,可依法享有减免纳税等优惠政策;出资额达到项目总投入70%以上的,当地政府还可以在校园内树碑予以表彰。
此外,“办法”还规定,承诺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开发建设单位,未能配套建设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综合验收。该开发企业的名字,还将被录入政府信用信息中不诚信企业名单。以后,这家开发商再开发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将不予支持。
社会回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助理武先生觉得,优惠政策和荣誉表彰并不是关键。建学校是一个责任问题,有责任感、为品牌着想的开发商都会建学校。反过来,给再多的荣誉,没有责任感的开发商还是会逃避责任。他建议,政府如果允许开发商联合起来,几个小区共同建学校,可能更能够促进开发商建学校的积极性。
小区办校也要“按片招生”
现实难题政府鼓励开发商建好学校后移交政府,但大多数开发商建好学校以后,都自己办学,不承担本小区义务教育责任,导致一些小区的孩子,眼巴巴看着家门口的学校却不能入学。据悉,目前郑州市区开发商所建学校,无偿交给政府的仅有管城区港湾路小学。
对应措施“办法”规定,开发商办的中小学,必须按教育部门的划片区招生,并且按“一费制”收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开发商配套建设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移交政府管理后,政府一定补偿。
社会回音不少市民认为,凡是建有学校的小区,房价一般都比周围小区高出两三百元。从这个意义上讲,有没有学校与房价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小区内的学校更应当承担起小区内孩子义务教育的任务。
某小区所办学校的负责人刘女士认为,开发商所建学校一般为民办学校,由物价部门敲定收费标准,收费一般比公办学校要高。按“一费制”标准收费,政府的补贴如果能让他们包住成本,她很愿意按“一费制”接收学生。否则,她只能收高价。
另外,对政府这样“分流”部分学生进入民办学校,有些家长并不乐意。市民张先生就质疑:“同样是郑州市民,为什么偏偏我的孩子不能享受公办教育资源?”
不能搞公办“天价幼儿园”
现实问题现在社会上办的幼儿园,竞相标榜“豪华”,每年收费10万元的也有。不少市民担心,公办幼儿园也会染上这种不良风气。
对应措施“办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郑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举办的标准,包括规模、硬件设施等,杜绝超标准建设和豪华建设办公立“天价幼儿园”。
社会回音市民高女士认为,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应该保证更多的学生享受教育,与其攀比豪华建设,不如把资金投入到多建几所学校上面,解决更多孩子的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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