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淡薄,加上社会经验欠缺,导致大学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权益被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如何防范这类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其中,高校加强大学生就业求职法律指导工作,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就业法律指导:重在防患于未燃
由于大学生初次就业,社会经验不够成熟,与招聘单位相比,大学生是弱势群体,理应得到社会的关注。在就业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处理与大学毕业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加上不少大学毕业生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其合法权益被用人单位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为高校就业工作者,深感有义务在工作中帮助毕业生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以及通过法律手段帮助毕业生进行维权。
随着高校就业工作由计划体制下“分配”向市场经济体制下“双选”、自主择业的逐渐转变,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内容不应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的就业政策的指导、就业形势的分析,而应进一步明确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指导他们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自觉维护自身权益,这也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下对大学生提供指导与服务的客观需要。
时至今日,高校毕业生人数每年就达数百万之多。尽管就业中发生争议、侵权事件比例有限,但是具体到某一个地区、某一位毕业生、某一个家庭来说,事关重大,绝无小事。处理不好或者是处理不及时,也会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开展高校大学生就业法律指导工作在新形势下具有现实意义,尤为重要。
审时度势开展就业法律指导刻不容缓
目前多数毕业生法律知识欠缺,认识肤浅,难以适应“险恶”就业市场。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法律知识在众多专业课教学计划中所占比例极少,学生得到法律知识的渠道非常有限。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仅仅是《法律基础和道德修养》一门课,3个学分,48学时。
即使开设相关就业指导选修课、举办就业讲座,法律指导、权益保护也只能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同时,作为选修课对一届学生来说,受众有限。而即使开设成必修课,由于就业工作人员人数、人员自身素质所限,兼职讲课也难以覆盖全部毕业生。何况就业指导课本身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决非一批专职理论课教师可以独自胜任的。
对于法学专业的同学来讲,也并非是万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了。实际上在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劳动法的比重也非常有限,仅仅是作为选修课。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劳动法在教学计划中仅仅是第五学期的民商经济法方向的一门选修课,2学分,36学时。由于课程安排相互冲突及选修方向的不同,相当部分学生对劳动法兴趣不高,选修人数有限。对于众多高校在校学生来说,即便是在大学一年级的课堂上认真学习了《法律基础和道德修养》,当几年后他们步入社会就业求职时,由于大多是初次求职,社会经验的匮乏足以抵消他们有限的法律常识。
从目前高校就业工作的职能看,就业指导内容即使是国内一流大学也仍局限于落实就业政策、树立择业观念,求职技巧培训等方面。客观来讲,以上这些内容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中,适应了当时的形势发展需要,而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已经显得不够完善,有些不适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学生依法就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侵害显然应当成为我们高校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尽管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他们的业务范围也已涉足大学生就业领域。但鉴于现实考虑,作为自由职业者或政府、企业法律顾问的公职律师,由于解决劳动争议周期长、标的小,恐怕也难以长期、专职从事这一领域的工作;作为弱势群体的大学生个人自然也难以经常通过聘请律师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高等就业工作适当、适时开展大学生就业法律指导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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