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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不能参加中考”引争议(图)

http://www.enorth.com.cn  2007-08-2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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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某中考考点

  “年纪超龄,不能报考高中”,这一门槛近日设置在了一些南陵县中考考生的面前。安徽省南陵县招生委员会下发文件规定,超过18周岁不能参加中考,而报考南陵一中则年龄不能超过17周岁。

  早在今年5月31日,南陵县招生委员会就出台了被称为2007年“一号文件”的《关于做好2007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这份通知称“根据省、市招委,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有关实际”,规定“报考普高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南陵一中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据南陵县教育局一位干部介绍,对中考考生进行年龄限制,在南陵县已经实行了好几年,全国其他一些地方其实也有类似规定。设定中考年龄限制,有利于督促学生家长在孩子达到学龄后,履行义务送孩子上学,从而保证孩子能及时受到义务教育。

  南陵县教育局:

  初中生复读占用更多义务教育资源

  南陵县教育局这位人士认为,现在有些学生为了能考上好高中,在初中期间留级或复读。在义务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留级或复读必然占用更多教育资源。而且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适龄儿童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如今义务教育阶段已经不允许留级,因此学生初中毕业时的年龄一般只有15周岁。

  “考虑到种种原因,所以年龄有所放宽,但报考普高年龄不超过18周岁。”他说,由于南陵一中是示范高中,竞争比较激烈,所以规定“不超过17周岁”。

  “这根本是年龄歧视。”南陵县一位学生家长说,中考年龄设限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省里在进行“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考核时,对义务教育学生的年龄有一定的限制,对于超过17周岁的初中学生,不计入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完成率。

  他认为,18岁是个省里考核“两基”指标的年龄界限,如果考生到了18岁才完成义务教育,那么对教育局完成“两基”指标没有任何帮助,“出台这个文件可能有这方面的考虑”。

  安徽省教育厅:

  中考年龄设限不利于“终身教育”的实施

  据了解,安徽省教育厅今年4月10日发布《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南陵县一位中学教师坦言,在南陵县的一些偏远地区,有的学生家长有意推迟孩子的上学时间,这样不少孩子在17周岁之前很难完成9年义务教育。出台这样的政策实属无奈。

  对此,一些家长认为,现实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而导致年龄超龄的学生还有不少,中考规定年龄有违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一位学生家长还给记者打了个比方,一个孩子6岁读一年级,从小成绩优异、品行良好,但是,8岁那年不幸生重病休学两年,病好继续读书成绩仍然非常优秀,但是,时至初三却因为超龄而不能报考重点高中,这到底公平不公平?

  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中、高考相继取消年龄限制,为的就是让公民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为“终身教育”的开展铺平道路,它的间接效果将使社会就业压力减轻,使许多文化程度低但又想学到一技之长的社会特殊群体,尤其是年轻人可以通过中考到正规职业学校学习,实现就业“脱贫”。中考设定年龄界限不利于“终身教育”的实施。

  安徽省社科院王开玉研究员认为,南陵中考设定年龄界限存在着“歧视年龄”之嫌,而“歧视年龄”就是否定“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也就否定了“教育是一切为了人”这一主张,当然也就歪曲了教育的真谛。

  编后

  法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管理义务教育之权,但当新情况出现时,比如初中生选择复读或自愿留级,政府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赞成中、高考取消年龄限制,为“终身教育”铺平道路。具体到县里,就要考虑教育资源的占用问题,义务教育只有9年,某些学生想享受多几年,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怎么办?南陵县教育局搞了中考年龄设限,引来了争议。年龄设限可能不可取,但法律对适龄儿童、少年辍学问题关注较多,而对复读或自愿留级问题缺乏明确规定,也着实让政府部门棘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稿源:法制日报 编辑: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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