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规定高校不得要求合法生育学生退学,并且对在校生育学生子女户口问题作出了规定。
记者昨日(3日)从广东部分高校了解到,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怀孕生育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本科大学生基本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问题。虽然高校对本科生结婚生育大多持不赞同的态度,但仍表示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会让合法生育的大学生退学。
意见概要
各高校应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并按教职员工、流动人口和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已婚学生《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即家庭户口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合法生育学生,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生育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高校里的爱情 从严禁到喷涌
从禁止高校学生谈恋爱,到允许学生在校期间合法婚育并为孩子上报户口,50年来,中国高校的校园爱情之路经过了几次大的转折。
不少人认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大学生是最有激情和理想的年轻人,却也最缺乏爱情滋润。那时大学明令禁止学生谈恋爱,极少数“地下鸳鸯”的活动高度保密、不事张扬。到了20世纪80年代,众多思想坚冰被解冻,各种思潮在高校校园产生了激烈的交锋。1990年,针对次第出现的校园恋情,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禁止大学生在校期间办理结婚手续。20世纪90年代末,由于网络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堕入爱河,一些高校开始尝试放宽对学生恋爱的限制。
最早开禁的是武汉大学,它于2001年允许在校生办理结婚手续,比教育部出台意见整整提前了4年。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个高校都相应调整了各自学校的管理规定,对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的婚育问题作出了说明。比如中山大学新的学生管理规定虽然全文未出现“结婚”字样,但在学生入学问题中规定:“怀孕的新生,由职能部门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而广州大学则规定:已取得合法婚姻、符合生育条件的在校女生,若怀孕和生育需办理休学。此外还规定,学生凡是违反国家生育法规造成超生、非婚生育或无证生育的将给予开除。
在校生育多为研究生 可休学一年
虽然结婚生育的禁令取消,但其实本科生结婚的情况寥寥无几,生育更是少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处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学校从来没有禁止大学生婚育,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学生合法婚育是不可能被退学的,学校不可能侵犯学生应有的合法权益,但必须办理国家规定的相关计划生育手续。该负责人说,广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本科生结婚生育的情况,如果遇到个别情况,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国家法规来处理。
记者采访发现,研究生阶段生育的学生其实并不算少见,因为很多研究生,尤其是女研究生本身都是已婚身份。小李今年刚刚从暨南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她的这个学位比别人读得都要长——一共读了四年,原因就是她在校期间发生怀孕,因此休学一年。
小李是在研究生二年级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的,导师建议如果要生下孩子可以申请办理休学手续。让她意外的是,学校上下对她的休学都很理解,很顺利地就办妥了手续。
禁止
● 原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0条规定,对于“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 2001年12月,武汉大学最先开禁,允许在校本科生结婚。
● 2004年5月1日,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专业三年级的学生王洋和天津大学在学博士研究生刘航在天津结婚,这是国内首对在校大学生夫妻。
放行
● 2005年3月29日下发新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从当年9月1日始,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
● 2007年8月,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规定高校不得要求合法生育学生退学,并且对在校生育学生子女户口问题作出了规定。原则上,生育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观点碰撞
赞成者:高校规定更人性化
“以前在大学里谈恋爱都要偷偷摸摸,现在连生孩子都有法律保护,这说明高校的规定更加符合法律,更加人性化了。”有网友这样评价三部委的意见。记者采访了多名大学生,发现不少人认可这项规定。
“我敢说这项规定99%是针对女研究生的。”女研究生王小姐非常有感触。她于2003年结婚,2004年考上研究生,当时学校下发的学生手册明确规定,硕士研究生生子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实三年中只有一年半上课,剩下时间就是写论文打工,本来就算生孩子也是可以兼顾的,但我一直不敢有这个念头。今年我毕业了,找工作时,多家用人单位或明说或暗示,因我结婚未育不能录用我,现在我只好选择在家呆一年,生完孩子再出去找工作。”所以,王小姐认为三部委的意见更人性化,更加有利于保护学生的权益。
有学生还认为,国家已经放开了大学报考年龄的限制,导致大学生的年龄层次比较复杂,其中有不少大龄青年。这些人如果因为生育问题被要求退学,是不人道的。因此新的规定符合人性,应该受到拥护。
反对者:我觉得非常痛心
可是,对这个问题持反对态度的学生和老师也不在少数,而且不少人的观点还非常尖锐。
“我是不同意在校结婚生小孩的。平时上课就很忙很累,哪有多余时间去照顾小孩,况且在校大学生大多都没有自己的稳定收入,都是靠父母的,这样对小孩对自己都不好。另外,大学原本是读书求学的净土,让那些太过于社会太过于成人化的元素打破,我觉得非常痛心。”有大学生这样表达自己的意见。
华南理工大学一位老师表示,虽然允许大学生结婚生子是符合法律维护人权的做法,但他们毕竟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最重要,如果怀孕生子肯定会给学校带来很多的不便,所以学校和老师们都不赞成学生结婚生子。当然,一些年纪较大、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生育是可以理解的。
还有网友认为,目前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教育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必须提高利用效率,从这点考虑,学习期间结婚生子是应该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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