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1日下午宣布:从2007年秋季起,珠海市将对拥有该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实行12年免费教育。其中,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书杂费全免,高中教育阶段免除学费。
据珠海市副市长邓群芳介绍,珠海实行12年免费教育开创了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先河,具体分两步走:第一步从2006年秋季起,对本市农业户口的学生实行了免杂费政策;第二步从2007年秋季起,全市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免费义务教育,将免费对象扩大到本市户籍的所有中小学学生,将免费项目扩大到书杂费。
也就是说,拥有珠海市户籍的小学、初中学生今后不用交学杂费、书费就可以上学,拥有珠海市户籍的普高和中职(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学生今秋开始免收学费,只收课本资料费和住宿费或实习实验费。课本资料费实行“代收代支,定期结算”的管理办法,各学校可按不超过上限的标准向学生预收课本资料费,三年毕业后结算一次,向学生公示,通知家长多退少补,持有“低保证”的特困家庭学生可免交课本资料费。
珠海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2年免费教育的对象包括下列学生:具有珠海市户籍且就读于珠海市内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经核准作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对象的代耕农民(含渔民)子女。
据悉,今年秋季开学时,珠海市将有165523人可享受免费教育,珠海市政府本学年需要为此增加财政补贴1.97亿元,一个小学生从小学一年级直至高中(或中职)毕业可节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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