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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录取顺序的办法。
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升学成绩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2006—2007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12、天津市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招收学生运动员有何规定?
凡符合200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前八名,市级体育竞赛前六名,区县级体育竞赛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
凡报考球类项目的学生,篮球、排球项目:原则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女生身高168 cm以上;其他球类项目:原则上男生身高170 cm以上,女生身高160 cm以上。
学生须按规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初试和市教委体卫艺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考生根据个人的意愿和条件,可选报国家级或市级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一所。
考生可跨区县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
凡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填在学校所在批次“志愿栏”首位。
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列入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工作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
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所报考的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申报,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同意和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13、今年天津市部分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有何规定?
符合200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本市2006—2007学年中学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名。
招生门类包括:声乐、器乐(包括民乐和西乐)、舞蹈、绘画(包括国画和西画)、书法。
学生须按规定到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报名。
符合天津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填在学校所在批次“志愿栏”首位。
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列入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工作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
凡符合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经由招生学校申报,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盖章和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14、市内六区考生如何填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
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市内六区使用)设置三个志愿栏。每个志愿栏均对应一个录取阶段。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各阶段录取均依据志愿顺序进行。
⑵考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内可填报9所普通高中志愿校,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具体办法是:
①“9所市重点高中”一栏,可从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二中、天津三中、天津七中、天津中学9所学校和实验中学王克昌班/中外合作双语班、天津二中体校班中选报2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②“其他市、区重点高中”一栏,可从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区属市重点和区重点学校中选报4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③“民办、体制改革高中或本区一般高中”一栏,可从面向本区招生的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或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高中学校中选报3所,并可在填报的有择校计划的一般高中志愿校中选报择校志愿。
④考生选报择校志愿,须将一个学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填写在同一志愿格中,填写时在志愿校名后加“(择)”字样,并把代码第一位的“1”改写为“9”。若将一个学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作为两个单独志愿分开填写,则后面填写的那个志愿无效(实验中学王克昌班/中外合作双语班填报办法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在有择校计划的普通高中校录取时,是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先录该校计划生,后录该校择校生的顺序连续进行的,考生若是将该校的计划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作为两个单独志愿分开填写,即使后一志愿升学成绩高于该校择校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也不再予以录取。
⑶考生在“‘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和高级技校志愿”栏内可分别填报:
①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3个专业志愿,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②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志愿。报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相应位置填报2所志愿校,类别和顺序不受限制。
⑷考生在“其他中职学校志愿”栏内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报考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一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志愿栏内填报同类别的2所志愿校,填写时先要在“( )类中职学校”的括号中填写学校类别,然后再填写该类的志愿校。
本志愿栏设有是否服从分配的选择,考生可根据意愿填写“是”或“否”。市中招办将在本志愿栏的各类学校中统一调配服从分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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