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07年招生
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作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10号)文件:《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今年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将我院2007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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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录取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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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专业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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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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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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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
(汉唐古典舞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国际标准舞方向)
(服饰表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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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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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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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专业
(音乐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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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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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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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专业
(中国舞编导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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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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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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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专业
(电视舞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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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分(英语≥70分,语文≥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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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舞台美术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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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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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专业
(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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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分(英语≥85分,英语+语文≥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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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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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分(英语≥95分,英语+语文≥1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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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招办
2007年7月3日
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
1、 凡我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
2、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还要分别达到该专业的《语文》和《英语》单科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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