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普通高校招生都实现了电脑化,但还是有部分档案是用纸制材料,如何确保纸制档案的组建和准确传递?日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了通知。
据了解,今年考生纸质档案组建具体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在7月8日前完成组建,7月9日前集中到市或县招生办统一管理。
普通高校统考考生纸质档案内容包括:(1)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2)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3)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4)学籍卡片(《学年评语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5)健康卡;(6)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7)浙江省高中学生各学年度《品德行为考核表》;(8)家庭情况调查表;(9)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往届生品德行为考核表;(10)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原件)及证明原件的复印件。而组建完毕的考生纸质档案,会由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以录取院校为单位排列,按时集中报送到省教育考试院。
军校(国防生)、空军招飞、公安院校考生档案要求在7月9日送达,其他院校考生档案要求在11月16日前集中送达,11月17日-22日全省统一分类抽档寄发。寄发期间请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派1名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考生纸质档案寄发,浙江省外院校一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代为邮寄;省内院校一律由相关院校在11月17-22日期间到省教育考试院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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