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达到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能否一定被招生院校录取?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因此,为便于高校选才、便于组织录取,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教育部的规定,按照考生的高 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文、理两类分别划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从确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原则可以看出,由于控制线上考生数一般要多于招生计划数,加之考生填报志愿原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相关科目成绩没有达到招生院校规定要求等因素,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可能百分之百被录取。
问:招生院校的调档线和录取线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调档线是指招生院校依据教育规定,按照文科或理科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时所形成的最低分数。
由于招生院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一般大于招生计划数,同时招生院校要综合考虑考生专业志愿、身体条件等因素,达到院校调档线的考生未必一定会被录取。一般而言,当院校生源充足时,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高于或等于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等于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线是指招生院校在某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文科或理科类所录取考生中的最低分数。
问:本科二批以上院校招生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7月9日前,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7月9日至7月30日,提前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依次实施录取。
各批次征询志愿的时间安排为:7月17日公布本科一批余缺计划,17日至18日中午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志愿;7月27日公布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余缺计划,27日至28日中午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提醒考生,在录取期间尽量不要外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7月17日 公布本科一批余缺计划
7月18日 本科一批志愿征询结束
7月27日 公布本科二批余缺计划
7月28日 本科二批志愿征询结束
7月30日 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结束
2007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初全面展开,今年在津招生院校有千余所,计划招生63784人。为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更好地了解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政策和工作安排。日前,市高招办负责人就考生关心的问题回答了提问。
问: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怎样的录取机制?
答: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录取时,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坚持按章招生,集体议事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工作,实行根据考生志愿,由市高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院校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今年是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服务管理年。招生录取时,市高招办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以及招生院校的相关要求,向高校投放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努力为各在津招生院校提供优质的服务;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招生院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通过依法实施严格管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问:各在津招生院校按照怎样的程序实施录取?
答: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提前本科院校录取全部结束后,进行本科一批院校的录取(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时先进行A志愿录取,再进行B志愿录取),然后依次是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本科三批A阶段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院校、高职提前录取院校、高职(专科)A阶段院校、高职(专科)B阶段院校的录取。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院校的录取。
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市高招办。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如果招生院校在顺序院校志愿录取后尚有余缺计划的,市高招办将招生院校的余缺计划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且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填报征询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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