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1日),几名学生躲在一处民宅的阶梯上抽烟,一名学生见到记者拍照拔腿就逃。龙成关何剑辉摄
6月1日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首日,记者走访发现,新法实施遭遇诸多尴尬。商店向未成年人卖烟依然没人管;受虐儿童仍难以离开父母受到合法保护。法律专家分析,由于一些法规没有细化,新法在实际操作上仍有一定难度。
新法实施调查:学生随处都能买烟
新法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执法尴尬:到底谁是“主管部门”?目前谁都认为自己不是。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海珠区同福中路,这里有多所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正值中午放学时间,道路两边到处是穿着校服的中小学生。
“禁售标志”形同虚设
12点10分左右,三名身着校服的中学生走进某中学斜对面一家“利妹百货商店”,掏钱购买了一包“红双喜”香烟,并结伴走进附近的栖栅南街小巷,在一间民宅阶梯前开始抽烟。记者拿出相机时被其中一名学生发现,于是他顾不上点烟拔腿就跑,另外两名学生也相继掩面而逃。耐人寻味的是,该商店门口就挂着一个“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志。记者假装买烟,指着牌子跟店主搭话:“不能向未成年人卖烟啊。”或许是心中有鬼,店主赶紧说,是啊,不能卖给小学生。记者追问:“那中学生就可以卖么?”店主尴尬无语。
记者沿着同福中路边走边统计,一路共经过7所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和技校。而这条路上,出售香烟的商店大大小小就有13间。据记者观察,其中有12家销售香烟的店都按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志。但这些“禁售标志”实际上都成了一个摆设,商家为赚钱继续给学生卖香烟。
各部门都称不归自己管
针对目睹的现象,记者试图寻找一个相关管理部门介入处理,但得到的答复基本上都是“不清楚该由哪个部门管”。记者先拨通广州市工商管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12315,接听者回应:“不能给小孩卖烟?不知道这属于哪个部门管。”
随后记者拨打广州市烟草专卖局打假举报电话。得到的答复是:“不知道由谁管.我们只能督促他们不要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禁止他们卖。但是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暂时也没有收到关于这方面的执法指引。”
第三个拨通的是报警电话110,对方回答:“不让商店卖烟给小孩,我们没权管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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