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日前公布该校今年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该校规定如免费师范生违约,不仅要退还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还要一次性交纳相当于免费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还有权公布违约学生的不诚信记录。
该校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被视为违约,应一次性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十年且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也被视为违约,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者和经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者,将被终止协议,不再享受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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