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在昨天公布的有关贫困生资助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3000元,并新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同时强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标准。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表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从去年的18亿,到今年要达到95亿,明年要达到200亿。据新华网报道,新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同时,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 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将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另外,中央与地方还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职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计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所有的中职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其中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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