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中职学校中存在的买卖生源、办学混乱等问题,重庆市教委16日出台“四定”,即定学校资格、定招生人数、定专业设置、定招生成本,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
重点中职才能跨省招生
根据规定,市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方可跨省招生,春季招生则限制在达标以上中职学校。今年我市将重点对招收中职学生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非学历教育高教机构、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办有初中和普高教育的中职学校进行清理。
市教委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建立中职学校资格报批制度,严格审批招生资格,控制中职学校规模。
中职“脱离”高校高职
据介绍,到2008年,市内普通本科院校、成人高校和开办3年以上的高职院校,将不再招收中职学生。如果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确需举办附属中职学校,该校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校舍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教育教学管理和独立颁发毕业证书,并不得擅自设置中专部。
从今年开始,全市非学历教育高等机构的中职招生计划将逐年减少,到2009年,未经审批就设置独立中职学校的非学历教育高教机构将停止招收中职学生,中师和教师进修校也将原则上停止招收非幼教、非中师类专业中职学生。
根据学校条件核定招生人数
目前,市教委和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制定了相应标准,准备根据中职学校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图书、师资等条件,逐校核定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人数,并向社会公布。此项政策将于明年正式实施。
市教委成教处负责人表示,从今年开始,我市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市级重点中职学校、达标学校、中职学历教育班点(不成学校建制的中职学历教育机构)年招生计划分别将控制在2500人、1500人、1000人和300人左右。春季招生人数要纳入全年招生计划,并严格学籍管理。
据了解,市教委和市劳动保障局还将建立中职学校专业信息管理系统和就业信息指标体系,对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分专业公示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