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女友到庭旁听法官:宽松环境更有利于青少年成长
庭审绝对现场
“实现理想的方式有很多,我失败了一次就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不理智的发泄方法,我知道自己错了,请法庭给我一次机会,我想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昨天,在红桥区法院的一次庭审中,最后陈述阶段,21岁的被告人张某沉默了许久,说出了上面的话。因为没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选择复读的他心情一直很压抑,并为了发泄情绪酒后在居民楼前点火,几乎酿成火灾。庭上,张某被控犯有纵火罪。
庭审直击
21岁被告人:
“只想发泄情绪,根本没想后果”
被法警带入法庭时,张某扫了一眼旁听席就很快低下了头,略显稚嫩的脸上几乎没有任何表情。
公诉人指控,去年12月15日晚9时至10时30分,张某酒后来到丁字沽一带的居民楼群内,用打火机连续点燃共计9栋居民楼外堆积的杂物,先后造成12处起火点,烧毁了部分杂物及有线电视线路。事发后,张某呼喊居民救火,并随民警到当地派出所作证,因身份可疑被识破,张某最终交代了纵火事实。
被问及为什么纵火时,张某道出了实情。原来,张某一直喜欢绘画,并希望考取艺术类院校,但由于种种原因,他的理想没能实现,只是考取了本市一所他不喜欢的院校,并在入学一年后就被学校“劝退”了。退学后,张某决心复读,但来自家庭、社会的压力,让不爱讲话的他长期压抑着情绪,最终导致其在案发当晚连续喝了4两白酒和若干啤酒后进入楼群纵火。
对于“是否考虑过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问题,张某表示:“点火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没想到后果,只是想发泄一下情绪,点火后,我主动找来扫帚扑救,还挨家敲门通知大家救火,我愿意赔偿大家的损失。”
控辩交锋:
“是否足以造成严重后果”
庭审中,张某的辩护人、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杨律师提出两点辩护意见:首先,依作案的时间、地点及情节看,张某作案的时间在晚9时至10时30分,居民们尚未休息,点燃的只是居民楼前的杂物,且火势不大,可及时扑救,不足以危及居民人身安全,其情节“显著轻微”,依据相关法律不足以认定为犯罪。此外,从心态及事发后的行为看,张某的点火动机是发泄情绪,并非报复社会,张某点火后主动扑救,并呼喊居民们救火,其行为最多属于“犯罪终止”。因此,杨律师认为张某的行为不足以定罪量刑,其可以获得其他方式的挽救和教育。
对此,公诉人则认为,张某点火的季节为冬季,是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且其点燃的是老式居民楼,容易造成“火烧连营”之势,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被告人最后陈述:
“我想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后陈述阶段,张某抬起被铐的手抹了抹眼睛,沉默很长时间后说道:“做出这样危害社会的事情,我很后悔,在被羁押的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现在我明白了自由对我来说多么重要。”顿了顿,张某又说:“实现理想的方式很多,我失败了一次就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了不理智的发泄方法,我知道错了,请法庭给我一次机会,我想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外亲情:
母亲连连自责 父亲劝好好反省
庭审后,张某的父母和女友终于有了和他谈话的机会。看到亲人,张某立刻红了眼眶。张某的母亲连连自责:“都怪我们总是不让你休息,就知道让你念书,没考虑你的压力,我们当家长的有90%的责任……”尽管努力控制着情绪,但她的声音始终在颤抖。
“我能抽根烟吗?”获得法庭准许后,张某的父亲急忙递上烟和打火机:“你一定要好好反省啊!”父亲对儿子说道。
张某的女友是个漂亮的大眼睛女孩,站在张某身边始终关切地看着他。
法官说法
关注青少年压力下的情绪波动
本案的审判长、红桥区法院刑厅吴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今社会,青少年面临入学、就业等诸多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下,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关怀尤为重要,应该常与他们沟通,注意他们思想上的波动和行为上的异常,并给予及时疏导,为他们营造一个较为宽松的教育、发展空间。“希望这个真实的案例,可以给更多人警示。”吴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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