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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回应“择校生禁收学费”

http://www.enorth.com.cn  2007-03-2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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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22日),针对发改委颁发的“高中择校生禁收学费”新政,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首度正式作出回应: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具体政策如何表述也不得而知,但只要是国家政策,广东收到正式文件后将认真研究,根据省情制订贯彻意见,严格执行,毫不含糊。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是从媒体报道中知道此事的,具体细节尚不知道。该负责人指出,非义务教育阶段收取择校费是合法的,但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这些年来广东一直是这么做的。现在国家规定收了择校费后不能再收学费了,那么广东将遵照文件执行。

  至于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不会变味,会不会以抬高择校费的形式来收取学费,这位负责人表示,择校费是由物价部门来核定的,并不是教育部门说收多少就多少。据了解,现在择校费收上来后均上交本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再足额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稿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编辑 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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