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带给我们的,从来不只是收获的欢欣,相信围绕国企破产出现的国资流失、职工下岗的悲剧,会成为许多人心底永远的悸痛。在今天,诸如教改、房改、医改这些关系民生的改革之所以备受争议,是因为我们谁也不愿再承载更多的改革伤痛。
高等教育改革此季正陷于迷茫。就在不久前,有关专家根据中国社科院对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的调查结果,分析认为,“按照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一些高校其实已经破产。”而现在教育部部长周济做出回应,“部分高校‘破产说’言过其实,教育不会成为第二个国有企业。”
这个“高校是否破产”之争,很容易令人想起诸如“医改是否成功”、“房改是否见效”之类的话题。相信针对教育部部长这番“辟谣之辞”的“讨伐檄文”也必不会少。事实上,周济部长以高等教育拥有固定资产5000多个亿为由,来判定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达2000亿元不会破产,也存在显而易见的悖论。
道理很简单,作为固定资产的高等教育资源对高校来说并非是平均分配的,而各个学校具体贷款数目也不一而足,因此,尽管高等教育固定资产的总数大于借贷数,也不能作为不存在高校因借贷陷于破产的理由。更何况,按照现行的《企业破产法》理论,也不是说“资不抵债”才是判断是否破产的唯一标准,即便是借贷者的资产高过债务,但仍然可能因为缺乏清偿能力而导致破产。
当然,基于公办高等教育本身还承载着特定的公益属性,纯粹以“企业破产”理论来作为评判高校是否破产的依据,并未见得科学和合理。但是,比照《企业破产法》来审视高校财务问题,却有助于我们发现当前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断裂危机,而解决这样的问题,本身也是高等教育实现公益性诉求的必要保证。
此次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会认真解决”目前存在的高校贷款问题,其实也体现了这样的目标诉求。正因如此,“高校破产说”争议的最终落点,还是求解如何填补当前高校贷款造成的巨大财务窟窿问题。而高校的财务危机要想获得完美的公关结果,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则在于,必须廓清造成当前高校财务危机与财务混乱的具体责任。惟有如此,才能真正解决所谓的“高校破产”最终由谁埋单的问题。
公办高校的资金来源总体上说,来自于公共财政与向大学生收取的学费。公共财政说到底是老百姓的钱,这就决定着,高校资金使用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满足高等教育的公益功能实现与为大学生提供合格的高等教育消费。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并不是当前高校财务黑洞形成的根本原因,诸如高校领导的失职、渎职与腐败等问题,才是造成当前高校财务危机的关键。
比如,一些高校领导不顾现状,拼命贷款,大造楼宇,沉醉于高校的发展幻象中,结果学校硬件上去了,但却没有钱提高办学软件,出现师资不足,学科配置不合理现象,既不能承担高等教育的公益责任,也不能给大学生提供合格的高等教育消费。而且,当前高校也成了“腐败重灾区”,一些高校领导在学校建设与购买相关设施过程中,贪污受贿,大捞回扣。不久前备受关注的天津大学校长单平被免职事件,就是因为他手下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杭建民挪用资金炒股票,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单平本人犯有“严重失职的责任”。
这些情形都让我们看到国企贷款的影子,一条盲目贷款→财务危机→不良贷款→财政负担的国企老路似乎隐约可见。此番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不让教育重蹈国企泥沼,我们认为,只有厘清造成高校财务危机的相关责任,才能真正求得问题的制度性解决。毕竟,只有引入审计手段,查出造成高校资金滥用、流失的原因,追究相关人的责任,才能彻底纠偏不规范的办学行为,来遏制一些高校的发展冲动,避免最终真的出现更多的“高校破产”,却由公共财政与大学生为之埋单的不合理现象,高等教育改革才不会制造更多的悲剧与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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