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无论何时,教育问题总是受到公众最热切的关注。博客的兴起,又给更多关注教育的人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表达自己观点的方式。
在这个开放、自由、包容的平台上,博主们畅所欲言,其中不乏精彩之作。不少博文谈及教育问题,视角独特,论述精辟,意见富于建设性,充满思考与智慧。一些教师的博客,更是成为师生交流互动的天地,被学生视为“心灵鸡汤”。但囿于网络博客阅读群体的局限性,这些有关教育的博文很难在更广的范围内得以传播。因此,我们特意开设“点击教育博客”这一栏目,从今天开始,陆续选登与教育有关的精彩博文,以飨读者。
研究生,顾名思义是从事研究的学生。可是,笔者这几年带研究生,越带越难受。
首先,研究生从入学考试到录取,导师几乎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今年改革后,这种趋势就更加明显了(指心理学专业)。入学5门考试科目中有4门属于统考,只剩一门科目由我们专业导师出题。录取后往往是学生选导师,考虑到每位导师带学生的数目问题,我们一般大致按学生的选择分配一下。于是,学生就这样站在我面前。
经过10多年的层层考试,能站在我们面前的应该是精英了。但让人感到遗憾的是,有的学生考试分数很好,智商很高,品性也很好,可是,他之前学的学科与老师的学科背景往往差异很大,这让老师明显感到缺乏一种“相互感应”。
其次,课程模式是自上而下事先规定好的。3年的读研时间,学生真正能与老师共同从事研究的时间有限。前一年半,研究生忙于事先排满的课程设置以及应对大量的考试,几乎没有空余时间投入老师的研究;后一年半,他们先要进行与找工作挂钩的实习,然后就要准备各种与找工作有关的考试,尤其是公务员考试,这往往是很多学生放下自己的毕业论文全力以赴的事情。有的学生甚至临到毕业前才突击,在半个月内“写”出篇论文。这种论文几乎没有任何含金量。
第三,学生参与老师研究的条件有限。有种说法:导师必须有课题才能带研究生。但现实情况是:国家级课题并非所有大学的所有教授都能申请到;即使省部级课题也不一定都能申请上。老师有把握的就是申请本校课题,但校级项目经费毕竟有限(一般2000元~5000元)。这点费用往往用于应付教师本人参加学术会议的会务费、差旅费、买些书籍和复印资料都捉襟见肘,如何还能挤出学生参加会议的会务费和差旅费,支付学生的劳务费?有人会问:研究生的培养费呢?事实上,教师除了讲课拿讲课费、毕业一个研究生拿劳务费外,可用于带学生活动的费用是一学期人均50元(按学生人均)。这费用怎么用?
笔者从事犯罪问题研究,由于平时有大量授课任务在身,还要每周参加例会,因此,每遇重大案件需要参与研究或调查时,由于时间关系只能选择飞机来往,研究生如果与我同去,教师是绝对支付不起路途费用的。而如果让其坐火车来往,那么,等学生到达时教师已经返回了。
让我最难受的是,我的学生毕业后,并不一定干这一专业。这并不是他们本人不想干,而是有很多无奈的原因。比如,考上我的研究生的以女生居多,但我从事的研究专业多与刑侦工作有关,而许多刑警部门不愿招女研究生。而笔者去基层,无数年轻的干警想学习我所研究专业的知识,但他们又考不过有充足时间备考的在校大学生。结果是:真正需要我这专业的人学不上,也不能与我共同进行这专业的研究,而学了这专业的研究生没有机会干这一专业!
这是不是一种浪费呢?浪费了学生的时间,浪费了他们宝贵的学费,浪费了教师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专业的浪费?唉,研究生,究竟应该怎么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