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在全国选派国家公派留学人员7000人。凡符合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申报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20日。
据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其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包括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
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资助内容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及生活费。
申请条件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为在读一年级优秀博士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者应为在读一或二年级优秀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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