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中课改选课制度今年起实施
-建立健全学生选课导师制
-每学年安排一次选课每学期进行微调
-选课结果由学生和家长签名
-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
-选课主体是学生教师、家长不能越俎代庖
今年春季开学,天津市高一学生将人手一份属于自己的课程表。
去年秋天本市高中进入新课程后,作为新课程重要变革内容之一的高中选课制度将在今年正式实施。记者16日获悉,天津市教委下发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课指导意见》,对高中选课实验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学生可跨年级选课,导师一对一指导,同时学生可按自身个性发展制订3年的课程修习计划,提前规划未来人生和职业选择。
市教委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制订本校的课程方案,开发有特色的个性化课程。确定各学科选修Ⅰ和选修Ⅱ的内容以及课程开设时间、任课教师等。编制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便于学生了解选课的机制、过程和方法。
建立健全学生选课导师制,每位学生都有一位保持长期联系的选课导师。选课导师可以由学校指派,也可以由学生在学校范围内自行选择。导师为学生提供选课方面的指导,在学习遇到问题时提供必要的咨询与帮助。
有条件的学校可试行选课试听制,学生可以提出调整选修计划的申请,有较大的自主选择研修课程的机会,并落实学生本人、家长(监护人)的签字确认制。学校应有效解决选课、排课、编班中的操作问题。有条件的学校应依托校园网、开发选课软件和数字化的课程管理与评价系统,为学生的选课提供帮助,汇总学生选课情况,进行课程编排,并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查询和互动的平台。
市教委强调,选课主体是学生,教师、家长可以为学生的学习计划和未来发展提出建议,但不能越俎代庖。
选课指导具体流程
1、每年高一新生入学前发放《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确定明确的选课时间,原则上每学年安排一次选课,每学期进行必要的微调。
2、通过多种方式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课程计划、学校开课情况,明确选课要求和方法,以及所开课程的考核办法。
3、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填报个人选课计划。
4、学校对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并依据学生选课结果进行调整。或者调整课程编排方案,或者指导部分学生重新选课。最后选课结果要由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名,学校存档。
5、学校根据选课情况,安排学期课程表,并组织教学班。
6、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即个人课程表,并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在相应的教学班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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