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办考试录用2007年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各职位的最低分数线分别为:
001001综合处调研工作副主任科员112.2分
001002综合处综合工作副主任科员113.8分
001003综合处综合工作科员117.1分
002001协调处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17.2分
002002新闻处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17.5分
003001法律处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15.1分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准考证号
张启兵15014250224 尚国飞15018042128
闫鹏涛15018430720 姚利明15018671512
郑元洁15018760708 章振晓15013358119
周 波15019042713 陈 涵15018580811
郑旭颖15013330325 左 娅15017872305
高 阳15016212326 谭泽锋15014284504
刘 军15016120313 朱 瑶15013243113
杨 清15017851009 刘 玉15014421127
铁 颖15019061615 黎 雯15018720709
曾 祯15016810320 杨 洁15017861015
邬书华15014327008 沈佳明15014281919
叶 瑾15019111119 唐 堑15014421204
刘 琳15011211713 夏天宇15018900918
付 华15015020207 柏秀秀15011415508
二、考试时间
2007年1月17日至18日,专业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详情请登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网站(www.hmo.gov.cn)查阅。
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1区5号(可乘26、37、45、65和650路车到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站下)。
四、有关要求
1.入选考生必须于2007年1月12日下午4点前向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确认本人能否按时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确认电话:010-68576818
2.入选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主证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有关考生考试资格。
特此通知。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人 事 司
20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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