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人士16日透露,明年将有59所高校进行自主招生,比2006年增加6所。
据了解,新增的6所高校包括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59所试点高校的自主招生政策已经陆续发布,北京理工大学等6所新增高校的自主招生政策也正在制定中,将于近期发布。
教育部要求高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高校举行的文化测试、面试等一般要安排在寒假期间举行,以免干扰和影响中学正常教学秩序。2007年各校测试时间不能早于1月1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中学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高校通过审查、面试等考核方式确定候选人,入选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入选考生都要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级招办将向考生填报的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录取。在自主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如取消自主招生资格等,对于违规考生还要将其行为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从2003年起,教育部开始实行自主招生试点,首批参加自主招生的学校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高校。到2007年,参加自主招生的学校有59所,包括北京13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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