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获悉,为规范天津市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市教委从规范学籍电子注册、规范学历证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今后,本市高校要严格控制转学、转专业的数量。
市教委要求,今后新学年开学后,各高校都要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对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的本校招生录取数据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且复查合格的学生方能予以学籍电子注册。
学籍电子注册是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审核依据。因此市教委明确,本市各高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必须及时依法处理,不得遗留隐患;凡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因继续留校学习而出现的问题,其责任由高校及其相关负责人承担。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另外,各高校还要采取措施杜绝违规办学行为。高校要进一步规范在校生学籍变动的条件和程序,严格控制转学、转专业的数量,并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滥发学历证书的高校,有关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规定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予以追回并报市教委宣布证书无效。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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