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市交管局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今后,凡新增学生包车,家长须向学校报告;对逐辆校车、包车建档案,所有驾驶人必须接受面对面安全教育;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即日起,各区县教育局、交警支队、所有中小学校长将联手摸查中小学、幼儿园用于接送学生的学校车辆和学校租用的车辆整体情况,包括包车数量、车况、驾驶员情况、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租用渠道等基本情况。民警将在上下学时间,到各校门前通过摄录等手段对乘坐2名学生以上的车辆进行详细记录。
有关部门将集中检验可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运车辆和驾驶员资格,凡货车、农用车等均不能用于接送学生。今后,凡新增学生包车,家长须向学校进行报告。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全市检验校车、学生包车,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教育,记入基础档案。校车、学生包车管理情况将作为交通安全达标校评选条件。
严厉查处校车、学生包车交通违法行为。各区县教育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学校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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