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已经天津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高职教育和成人教育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办学校址: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宾水西道延长线
学前教育学院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及雅安道延安南路1号(公共关系、物业管理、学前教育、美术教育等四个高职专业在此校区就读)
六、天津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为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教学科研型综合性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系天津市市属重点高校,学校既为基础教育培养高质量的师资,又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其他优秀人才,以招收本科生为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6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533名,博士生导师36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53%;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2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96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此外还设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等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学校设置56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生在校期间,除学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外,还可以副辅修其他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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