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个学校引入一个院士的成本大约是500万,而院士过来之后,如果争取到1-2个项目那么收获的经费肯定不止500万,更不用说还有学校的无形资产。这样专家就和学校形成利益同盟。如果处理专家势必会影响学校的利益。
其七,高校人才引进政策的问题,以及院士制度的反思。“现阶段院士制度取消是不现实的,但院士应该成为一种荣誉以激励科研人员,而不一定要参加一些项目的决策。院士有时候也会受骗。”
这些专家的观点无疑均受到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中纪委工作人员在拜访上海专家之前,均搜集了他们发表的相关观点。
防腐三重门
在反思体制时,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正是重中之重。有专家向记者解读道,不少心态浮躁的学者,正是受利益驱动,逐渐走上造假之路。
事实上,围绕科研经费管理的讨论一直在进行,媒体亦有持续报道。归纳起来,遏止科研腐败主要依靠三个环节:科研经费的审批、项目资金的监控、对造假者的惩处。
在审批环节,前述上海专家提到,“国外的科技拨款委员会是个松散的独立的中介机构,不属于政府,不是常设机构,里面更多的是鉴定专家,对申请项目实行匿名打分”。而且专家是随机抽取的,谁的分值高就给谁经费。专家信息是不公开的,所有的评审都不留下姓名。
中国与此方式最为接近的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从实际运作效果来看,有人评价说,它是“用20%的经费,推出了基础科研近80%的成果”。
在资金监控环节,“大项目必须由独立的非政府机构公正审计。所有项目都要进行过程管理和过程监督”。
韩国在黄禹锡事件爆发后,立即考察了美国、英国、德国的科研体制,最终决定引入“美国模式”,计划成立“科研真实性委员会”,在“科研过程”和“科研结束后”两个阶段均进行监督。韩国的这一机制,据称最晚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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