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 、报名考生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
2 、报名学生须是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部分艺术、体育类普通中专学校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可以招收少量的小学毕业生及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列入招生计划的外省市学生。
3 、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艺术、体育类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和技工学校。
4 、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艺术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基础。
5 、报名考生须具备所报专业要求的文化程度。
6 、报名考生须符合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 、 2006年 3月 25日 (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为报名时间。考生持本人户口册、毕业学校(或非毕业年级学生所在学校)证明(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中须注明考生在学业考试报名信息采集时的学生编号),经本区县中招办审核盖章后到招生学校报名。
2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其它年级和外省市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要求进行; 其他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招生学校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组织进行。
四、考试
1、考试办法
( 1 )专业考试办法: 专业考试办法由招生学校向考生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应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学校张榜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 2 )文化考试办法: 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小学毕业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考生须参加由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的2006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命题工作依据《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进行。上述考生须在志愿学校进行文化考试报名。
2 、考试科目
( 1 )专业考试科目: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由招生学校向考生公布。美术类高中的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
( 2 )文化考试科目: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小学毕业生考语文、数学两科。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考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体育运动专业不考英语)。外省市初中学生考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06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3、考试时间
( 1 )专业考试时间: 4 月1 日(星期六)至2 日(星期日)。
( 2 )文化考试时间:小学毕业生、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文化考试统一在4 月22日 (星期六)进行。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文化考试统一在6 月23日 (星期五)、 24日(星期六)、 25日(星期日)三天内进行。
五、志愿填报
1 、经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小学毕业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考生在文化考试报名时填报志愿。参加两所或两所以上招生学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本人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一所学校(专业)作为志愿学校(专业)。
2 、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统一要求在学籍校填涂《 2006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卡》,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录取办法
( 1 )美术高中录取办法: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 2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录取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 3 )技工学校录取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的录取办法相同。
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它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的统一录取。
七、要求
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是本市2006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要坚持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报考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的管理。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学生,不得在录取前做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许愿和承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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