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药科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我国最早独立设置的药学高等学府。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学校代码为10316。
第三条中国药科大学始建于1936年11月16日。现已发展成为以理为主,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多层次教育的药科大学。学校现有研究生16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生78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生13000余人。
第四条学校现有玄武门校区、燕子矶校区、镇江校区,占地610亩,建筑面27万平方米;正在筹建的江宁新校区,占地2439亩,规划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
第五条学校有教职工14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院士1人,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博士生导师60余人。有53余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第六条学校建有联合国人口控制药物质量研究培训中心、科技部新药筛选实验室、科技部药物代谢研究技术平台、国家酶工程技术工业性试验基地、现代中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学校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00多项,获得新药证书100多本,一类新药证书近11本,已申请专利150余项,不少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98年至今,承担的“863”项目、“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项目数,在国内同类院校和科研院所中位居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