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体检受限者。新闻、法学和旅游管理各专业对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第一批(重点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以内投档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在全面考察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录取:
(一)关于院校志愿
我校一般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的考生
(二)关于专业志愿出档顺序
1.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依次类推。
2.在考生所有志愿都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按“服从”调剂专业。
3.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参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按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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