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3 分,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7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
8 、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三、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专业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特长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查阅我校招生办网址。
四、收费标准
我校本科生收费标准是: 1 、学费:理工、外语类: 5160元 /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 /年),文史、财经、管理类: 4560元 /年(其中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10000元 /年); 2 、住宿费:普通宿舍: 500元 /年,二级学生公寓: 750元 /年,一级学生公寓: 1200元 /年,引资新建学生公寓: 1500元 /年。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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