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校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8)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和其它特殊情况。
3、其它
1)我校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2006年东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2)我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中学生中招收保送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2006年东南大学本科保送生选拔实施方案”。
3)我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今年将继续招收少年大学生。招生人数:约10名(视考试成绩而定)。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2006年东南大学少年生招生简章”。
五、入学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收费标准和奖励、资助方案
1、收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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