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等文件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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