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选拔优秀生源,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中医药对外交流窗口。第三条、学校凭借独特鲜明的专业优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现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的培养体系。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建成国际知名的一流中医药大学。
第四条、学校分东西两校区,校本部设在西校区。西校区位于北京北三环东路11号,邮编:100029;东校区位于北京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邮编:100102。
第五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招生形式以全国统招为主,学校代码为10026。
第六条、学校联系方式: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100029)
语音咨询电话:(010)64286211传真:64286231
网址:www.bjucmp.edu.cn (进入本专科招生网页)
E-mail:jwczsb@bjucm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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