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培养新世纪综合性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舞蹈、音乐、话剧与影视表演等方面的艺术人才。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天津市教委颁发中等专业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可直接报考全国各类高等艺术院校,也可选择就业,学校向社会各界推荐人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艺术素质和专业条件;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态匀称。
三、招生专业、人数、对象、学制
招生专业 |
人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备注 |
芭蕾舞 |
25名 |
小学四—六年级 |
六年 |
10名男生 |
中国舞 |
10名 |
小学四—六年级 |
六年 |
10名男生 |
声乐演唱 |
20名 |
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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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演奏 |
15名 |
小学五、六年级学生 |
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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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
三年 |
话剧与影视表演 |
25名 |
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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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随时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77号(天津市艺术学校)
咨询电话:24318473 联系人:孙老师 王老师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校将开办2005年专业考试考前培训班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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