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那年,在喧闹的学校里,发现一个戴大眼镜的男孩子独自坐在食堂前的葡萄架子上面抽烟,穿深蓝的中山装,那样忧郁的眼眉和唇角。恍惚着,觉得他像画报里的徐志摩。姜绚狂笑,要是再戴两只套袖,抓一串叮叮铛铛的钥匙,倒是很像大队支书。隔一天,却在文昌广场的公交站牌遇见他们手拉着手等公车,去学校的公车是大名鼎鼎的贱车725,这班车永远在你不等的时候一辆接一辆游行似的,永远在你放弃等待走离公车站不久后呼啸而过。我心烦气燥地等车,心烦气燥地看着姜绚的小手拉着他的大手。姜绚感叹着他的爱情线好清晰,感情一定会走得很顺利,他笑笑,人生上半场19年,拒人3次,被拒2次,目前3:2领先。他说话的时候,目光越过姜绚看向我,我报以冷眼,暗想,你不是想打平吧。
那个时候音师班一个学风琴的男孩子,每天放学在我的车筐里放一封信,他的字很漂亮,信写得执著而温情,每次看见我,都一脸仿佛遇见天使的表情。经常看见他坐在大操场的双杠上拉手风琴,清越的声响,还有他唱诗一样虔诚的歌声。我们上体育课的时候,他就翘了课沿着砖红的塑胶跑道一圈一圈跑,偶尔看见我看向他,便冲我嘿嘿地笑,一口白牙。
再后来,他就每天过来接我上学,站在小区的楼下等我,看见我下来,便骑着车远远地跟着我,我听得见他的口哨,一路嘹亮地陪着我穿行。有一次,在建设路,他突然在身后喊我的名字,然后骑得很快地追上来,我知道他要对我说什么,我就拼命地蹬,一拐弯就摔倒了。车筐里的信散了一地,那些信我一直装在一个盛巧克力的盒子里,因为不敢放在家里,便每天放在车筐里带来带去。他追过来扶我,帮我捡起那些信,都是他写给我的,他捧在手里,厚厚一叠,他问我,这些信,你还要不要?我点点头。他就孩子一样笑了。车子摔坏了,他一只手骑车载着我,一只手扶着我的车,耍杂技一样。我坐在他单车的后座上,把盛信的巧克力盒子抱在怀里,隔在我们中间。
就那样,我们开始简单地爱。他是个小女人心性极重的男孩子,细腻得让人藏不住一点心思,他永远会在我开心的时候,陪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开心。他还有着比小女孩还细腻白皙的皮肤,我嫌他太白了,就老叫他诗人,李太白。他就每天中午跑去教学楼的天台日光浴,也只是能晒到红了,晒到脱皮,隔一夜,依然是诗人本色。难怪会写那么漂亮的情书,连我都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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